農村污水治理項目的幾點思考
【杭州純化水設備http://m.x2platinum.com】鑒于農村污水水質波動的實際情況,為充分保障政企雙方的權利和降低風險,有效保障農村污水廠站的正常運營,建議政企雙方從實際出發,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共同探索適合農村污水水質的監測方式。比如北京某區生態環境局的做法是增加瞬時值抽樣頻次,取多次瞬時值抽樣結果的平均值作為判定出水水質是否超標的依據,雖然未做到24小時連續抽樣,但仍大幅降低了瞬時值的誤差,既未突破政策規定,又給了運營單位更多的保障。
投資農村污水的風險要高于城鎮污水廠已經成為了環保行業內的一種共識,部分農村污水運營單位甚至已萌生了退意,但苦于無人接盤只好繼續深陷其中。在這個目前還略顯掙扎的行業中,作為投資人應該清晰認識農村污水治理行業的現狀,在鄉村振興這個大環境下,在城鎮污水廠基本飽和的實際情況下,農村污水治理行業還是一片藍海,優化技術、提高管理能力,未來可期;作為政府方、決策者,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給這個還不夠完善的行業多一點時間,給這些耕耘在農村污水治理行業的從業者們多一些善意和寬容,各方共同努力搭建良好的營商環境,助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領域的健康發展。
農村污水的主要特點
1、水量低且不穩定,水量(尤其是北方地區)受季節影響較大。農村農戶生活相對簡單,日常生活中的用水需求一般比城市居民要低,所以污水排放量也較少。北方地區冬季較為寒冷且降水較少,水量降低幅度尤為明顯。
2、污水收集難度大,收集率較低,收集成本高。長期以來,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較為滯后,很多村民習慣將生活污水隨意傾倒和排放,污水收集意識較為淡??;不同于城市的高密度住宅,農村居住密度小,住戶較為分散,這也給污水收集帶來一定難度。
3、水質波動較大。農村生活污水主要來自廚房污水、洗滌污水和廁所污水等,包括廚房洗菜水、刷鍋水、家庭洗衣水、洗漱水、人畜糞便污水等,這些污水與城市污水相比,重金屬含量較低,有毒物質較少,但BOD/COD值較高;而且由于水量相對較低,污水來源相對單一,因此水質容易因單一來源污染物影響而短時間內發生較大變化。
三、農村污水治理項目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建議
鑒于農村污水的特點,導致農村污水治理項目在建設、運營中存在的問題與解決思路與城鎮污水廠略有不同,具體如下:
1、運作模式的選擇問題
傳統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一般采用政府直接投資+委托運營的方式運作,但隨著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投資需求的逐步增長,地方財政投資能力反而越來越有限,因此地方政府投資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財政壓力越來越大。恰逢國家鼓勵推廣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資,而且2016年10月財政部發布《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2016]90號),提出在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公共服務領域開展強制應用PPP模式試點,隨后各地涌現出大量農村污水治理PPP項目,運作模式以BOT(建設-運營-移交)模式為主,即由政府授權社會資本負責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合作期滿后,將設施無償移交政府。但在2019年“財辦金〔2017〕92號”出臺后PPP政策逐步收緊,農村污水治理項目土地審批手續辦理難、立項難等問題逐漸暴露出來,疊加上PPP模式運作流程相對較長和農村污水廠站運營風險大等問題,導致采用PPP模式運作農村污水治理項目難度越來越大。
但在美麗鄉村、鄉村振興等政策驅動下,農村污水治理工作并不會因為PPP模式受阻而停滯,各地政府開始因地制宜探索選擇多種模式,包括PPP模式、傳統的政府直投模式或特許經營模式等。
筆者建議在采用任何一種模式運作的過程中,實施機構應積極與財政、發改等部門提前進行溝通,確保相關程序合法合規,確保落實資金來源。
2、設計階段水量預測不準,實際水量與設計水量偏差較大問題
農村污水處理站水量預測一般采用人均綜合用水指標法、人均分類用水指標法等方式,人口數據來源主要為年鑒中戶籍/常住人口數據以及實地調研結果。但由于單村人口基數較小,且外來人口流入或青壯年人口進城就業流出人口難以精確統計預測,一旦一段時間內有相對大量的人口流入或流出,將導致該村用水量大幅度波動。因此前期設計階段對人口預測的誤差,將導致污水處理站設計規模不合理,進而導致部分廠站建成后“曬太陽”,部分廠站建成后即超負荷運轉,不得不采用臨時措施或擴建廠站的方式處理超額污水。
基于農村人口特點,建議前期設計階段投入更多精力用于水量預測和污水收集設計工作,廠站設計規模盡量貼合真實需求,科學設計污水收集方式,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設計工藝應兼顧一定的抗沖擊能力,避免溢流事件發生。
3、水質監測及進、出水水質超標相關問題
近年出臺的污水處理在線監測政策,并不要求對規模較小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水質情況進行實時在線監測,水質情況一般采用人工抽樣的方式進行監測。實踐中,監管方與被監管方往往對抽樣的方式存在爭議,例如北京某農村污水處理站,合同中要求運營單位需按日均值(采樣頻率為至少每2小時一次,取24小時混合樣)監測進出水水質,而監管單位監管過程中則按水樣的瞬時值判斷出水是否超標,并對瞬時值超標的廠站進行處罰。運營單位提出,由于農村污水水質波動較大,瞬時值存在較大誤差不能代表廠站真實運行情況,建議監管單位按照日均值進行監測。
但上述問題早在2007年環保部門就已經給出了明確解答:根據《關于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中排污監測方法問題的解釋》(國家環??偩止?span>2007年第16號)“環保部門在對排污單位進行監督性檢查時,可以環保工作人員現場即時采樣或監測的結果作為判定排污行為是否超標以及實施相關環境保護管理措施的依據”,后續2010年發布的《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環境保護部第8號令)第三十七條中又進一步強調了該原則,因此監管單位按瞬時值判斷水質是否超標毫無問題。純水設備,半導體超純水設備, 蘇州水處理設備,醫用GMP純化水設備 ,醫用水處理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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